为纪念建军96周年,维护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”的法治工作成果,宣传“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、法治是[敏感词]的营商环境”等法治思想,广东坚果律师事务所展开了一场精彩绝伦的模拟庭审,以提升各位律师与实习律师证据组织分析能力、庭审表达应变能力、诉讼策略部署能力等律师综合能力。
本次模拟法庭案例来源于我所商事诉讼部负责人聂红璐律师、周静律师代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。基本案情:租赁期满,租户要求房东退还押金,但房东以租户没有妥善维护房屋及设施为由拒绝退还押金,并以此为由要求租户支付维修费用与赔偿租金损失。
本次模拟案件由高级合伙人贾靖律师担任审判长,企业合规部陈嘉莉律师、实习律师武婉莹担任审判员;周静律师、实习律师生杰元、律师助理王琦、律师助理谢熙晗担任原告代理人,刘亚萍律师、实习律师郑小培、律师助理黄昱斌、律师助理林心悦担任被告代理人。原被告代理律师围绕“被告是否应当退还押金?原告是否应当支付维修费用?”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,从多个维度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剖析。
庭审调查阶段,双方代理律师有序出示证据和质证,在审判员实习律师武婉莹的组织下,原被告代理律师针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举证和质证。随后,审判长贾靖律师结合案件诉请及事实向各方代表进行补充发问。在庭审辩论阶段,双方代理律师代表结合案件事实、证据及庭审情况,就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辩论意见。
本次模拟法庭严格遵守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各项规定,从法庭准备、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,双方代理律师均展现出了[敏感词]的庭审能力。庭审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,双方代理律师凭借着律师的综合实力与技能,展现了[敏感词]律师应有的风采。各位法官也凭借自身丰富的诉讼经验,对案件进行细致的审查与深入的发问。观众目不转睛,聚精会神的聆听着每一个细节,沉浸在这场法的盛宴之中。
法庭是真正的主战场,想要一场无悔的庭审,模拟法庭必不可少。我所律师将模拟庭审拆解成一项又一项的标准化流程,细致梳理并打磨每一个细节,不断提高律师和实习律师的综合能力,从而为委托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关键词
裁判要旨
基本案情
2012年5月1日,原告孙银山在被告欧尚超市江宁店购买15包香肠,其中价值558.6元的14包香肠已过保质期。孙银山在收银台结账后,径直到服务台索赔,后因协商未果诉至法院,要求欧尚超市江宁店支付14包过期香肠售价十倍的赔偿金5586元。
原告方诉讼请求
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5586元。
起诉依据及理由
原告孙银山作为消费者,在被告处购买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过期香肠,被告应当支付其香肠售价十倍的赔偿金。
被告方答辩观点
原告孙银山明知香肠已过保质期而购买,可见其购买目的是谋取不当利益,而不是用于生活消费,因此原告不是消费者,不应当获得十倍赔偿金。
案件争议焦点
法院说理
案件解析
结语
作者介绍
-END-
主编:贾靖 | 执行编辑:罗迎香| 图文:周静